【煽惑襲警】涉於網上煽惑殺害法官及襲警 32歲維修工認罪被判監11個月

社會

發布時間: 2023/05/12 12:50

最後更新: 2023/05/12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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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32歲電器維修員涉於2021年起,於連登討論區回覆及發布帖文,煽惑他人殺害法官及襲擊警察等,今(12日)於區域法院承認煽感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等3罪。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為鍵盤戰士,只會在網上胡言亂語,但現實是不會傷害他人。法官判刑時指,被告的帖文似乎並非單一,被告進一步留下訊息,提升激進程度,判監1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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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鍾志超(32歲),報稱電器維修員,今承認1項煽惑他人而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1項煽感他人有意圖而傷人、1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被告另被控的1項煽惑他人而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以及1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則獲存檔法庭。

控罪指,被告於2021年5月29日至2022年2月10日間,在香港非法煽惑2019冠狀病毒病感染者或接觸者,藉該人身處任何街道、公眾地方而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非法煽惑他人,非法及惡意傷害香港司法人員,意圖使該或該些司法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及導致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意圖使他們身體受嚴重傷害。

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的回覆雖令人反感,但內容空泛,亦幸運地未獲回應。被告亦非討論發起人,代表律師形容被告為鍵盤戰士,只會在網上胡言亂語,但現實是不會傷害他人。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被告並非名人,有關殺害法官及襲擊警察的帖文沒有引來回應,惟有關散播新冠病毒的言論,是有連續性及積極鼓動性,亦引來千多個正評的回應。

法官指,被告的帖文似乎並非單一,被告進一步留下訊息,提升激進程度,而被告亦明顯受到早前政府不同的公告而發布有關訊息。法官考慮到被告雖煽惑他人襲擊法官和警員,但沒有具體計劃如何行事,以及發表煽惑言論後也沒有實際產生嚴重襲擊警員的行為,遂判監11個月。

案情指,被告於2021年5月29日,於連登帳戶「雲海」回覆題為「律政司絕不姑息恐嚇法官的嚴重違法行為」的帖文,指「殺哂啲法官就啱」,該評論沒有獲得正評或負評。

及至同年7月7日,當時正值發生7.1刺警案後數天,被告以連登帳戶「雲海」發表題為「我諗到一個方法分散班狗」的討論帖子。當中被告發表內容是有關透過不同手段把警務人員分散好使容易殺掉,並提出以刀箭之類的工具殺害警員。

及至2022年2月7日,被告再於連登帳戶「雲海」發起題為「其實與病毒共存個權喺我哋自己身上」的討論帖子,並獲逾3,000個正評。當中內容旨在煽惑新冠病毒確診者或接觸者外出而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被告於4天後被捕,警誡下承認是連登帳戶 「雲海」的使用者,但否認意圖使他人傳播新冠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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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梁錦麟